)现已形成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,现公开下列信息,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★★★,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★★★。
也可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(联系人:雷满堂★★★,电线.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★★★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★。
2.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★、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。
5.公示起止时间★★:个人或单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1.本项目为扩建项目★★★,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店上镇长林村(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3°18′34.313″★,北纬35°57′35★★★.613″);